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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半法器狼毫笔到手 (第1/2页)
吃过饭后,秦朔与卓婉晴又跟着孟顺堂父子回到泰宝斋坐了坐,喝了壶孟顺堂珍藏的上好龙井。 虽然秦朔对品茶并没有什么研究,喝到嘴中只有苦味和涩味,但当听说这茶叶五万一斤时,秦朔只能对这茶连声夸赞。 半壶茶下肚,孟顺堂突然开口询问道:“小秦,你到古玩街来是要淘什么宝贝吗?” “不是,我是来买黄纸、朱砂、狼毫笔、和铜钱的,这种东西寻常的地方买不着,所以我便想着来古玩街看看。” “小秦,狼毫笔你应该还没买到吧?” 若是秦朔已经买到了狼毫笔,那之前画符的时候就不会问自己借了,这让孟顺堂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精光。 “暂时还没有,一会打算再去逛逛。” “小秦,你刚刚可是对我的那根狼毫笔颇为喜欢啊,要不我将那狼毫笔送你如何?” 秦朔已经料到了孟顺堂会这么说,赶忙出声拒绝道: “孟叔的好意我心领了,但那狼毫笔如此珍贵,实在是受之有愧啊。” 那狼毫笔既是古董,又是狼毫笔中的上品,少说也值个八九万,秦朔并不想受孟顺堂如此恩惠。 正所谓:“拿人手短,吃人嘴软”,要是收下了孟顺堂的狼毫笔,那就等同于欠孟顺堂一个人情,日后还需回报,多少有些麻烦。 “诶,此言差矣。”孟顺堂佯装不悦,“要不是你把那邪物处理了,我和我儿子肯定会被病疾缠身,泰宝斋也会在不久后关门大吉,何来的受之有愧一说?” “磊诚啊,小秦可是我们孟家的恩人,去把那狼毫笔拿来送给小秦。” 没给秦朔出言的机会,孟顺堂便直接把这事定了下来。 那根狼毫笔跟着孟顺堂已有十年之久,但孟顺堂从来不曾将那根狼毫笔摆上展柜售卖。 因为孟顺堂知道,那狼毫笔对于玄师来说算是一件宝物,他留着狼毫笔就是想在日后赠给玄师,好借此与玄师结交一番,这样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。 虽然秦朔尚且年轻,远不如那些早已成名的玄师更具威信力,但今天秦朔所展现的本事却将孟顺堂彻底折服,而且秦朔日后的潜力是不可估量的。 用一根对自己毫无用处的狼毫笔来结交秦朔,这对孟顺堂而言肯定是个明智之举。 倘若不用这根狼毫笔维系两人之间的关系,那日后遇到什么事情就不好请秦朔出手相助了。 “孟叔,这不太好吧?” 秦朔自然是明白孟顺堂的心思,可秦朔并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古董商人更为精明。 虽然孟顺堂对自己很是敬重,但两人毕竟是第一天认识,秦朔对孟顺堂还是有些提防之心的。 古董店自古就不怎么干净,孟顺堂能将泰宝斋做得如此之大,想必是个很有手段的人,秦朔在他这个老姜面前终究还是太嫩了。 “这没什么不好,正所谓:‘宝马配英雄’,既然小秦你正好要买一支狼毫笔,我怎有不成人之美的道理?” 话音刚落,孟磊诚便把那狼毫笔拿了过来,放在了秦朔的面前。 这种事情卓婉晴与孟磊诚并插不上话,所以只能在一旁看着。 “孟叔,这东西我真不能白收,要不您便宜卖给我怎么样?” 不得不说秦朔确实对这狼毫笔很是中意,于是便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。 “小秦啊,既然如此那你就按你说的办,这狼毫笔我就一千卖你好了。” 孟顺堂也看出了秦朔不想白白欠自己人情,秦朔这个折中之法倒也还不错,既能让秦朔不欠自己太大的人情,也能让孟顺堂维系与秦朔的关系,可谓是一举两得,这让孟顺堂在心中对秦朔颇为称赞,自己这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有秦朔一半就好了。 “一千不行,这狼毫笔怎么说也是大几万的物件,要不我给您三万吧。” 三万对秦朔并不是个小数目,脱开而出的那一刻就让秦朔感到了心疼,但为了不欠孟顺堂太大的人情,只能多花点钱了。 两人对狼毫笔的价格拉扯了一番,最终决定将这狼毫笔以两万的价格卖给秦朔。 “孟叔,要是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,多谢孟叔把这根狼毫笔便宜卖我,日后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直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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